坚持整体推进和分类指导相统一。金融业态丰富、机构层级广、党员数量多,推进金融系统党的建设,既要坚持统筹谋划、整体推进,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系统性、协同性,持续推动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在金融系统落地生根。
当 2024 年的尾声渐近,全球经济的目光愈发聚焦于中国。元旦将至,这个特殊的时点见证了外资机构对 2025 年的前瞻性预测,而中国市场成为了众多外资机构的焦点。
为规范银行业保险业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金融安全,促进数据合理开发利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制定《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近期,社会上一些不具备金融业务资质的经营主体,通过伪造许可证方式骗取公众信任,开展非法金融活动,存在较大风险隐患。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增强金融消费者对非法金融机构及非法金融活动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维护良好金融秩序,金融监管总局进行提示如下:
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提升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水平,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召开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议。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朱鹤新,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张兴旺,金融监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丛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做好公司治理监管制度与公司法的衔接,金融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决定》),自2024年12月25日起公开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推动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质效,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近日,金融监管部门对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等 16 家金融机构进行了处罚,引起了广泛关注。
在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审计署的报告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金融领域存在的问题。其中,多处直指金融偏离服务实体经济定位这一关键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在当今的金融市场中,不法贷款中介如一颗毒瘤,严重危害着社会经济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24年12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群众警惕不法中介诱导,认清“债务重组”的本质及其背后隐藏的风险,防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近期,在社交平台上出现打着“债务重组”“债务优化”旗号的不法贷款中介信息,诱导消费者“借新还旧”或者申请高息过桥垫资,这种所谓的“重组”和“优化”不仅隐藏着高额收费陷阱和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而且可能被诱骗实施诈骗等犯罪行为而触犯法律。为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群众警惕不法中介诱导,认清“债务重组”的本质及其背后隐藏的风险,防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